关于印发《漠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相关单位与部门:
现将《漠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漠河市民政局 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漠河市财政局 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漠河市卫生健康局 漠河市残疾人联合会
漠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20日
漠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
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黑龙江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黑民规〔2020〕9号)和《大兴安岭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大署民联规〔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家庭养老基础,改善居家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原则
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兜底保障。在实施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自愿选择原则。以老年人家庭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家庭要自愿提出申请,自愿选择改造项目,自愿承担政府补贴外应个人自付费用,自愿接受和遵守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关义务。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城乡、区域和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房制宜加快推进,要敢于创新,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三是坚持市场运作原则。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入户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施工、进行监管验收等,确保改造高质量。
四是坚持部门协同原则。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实施等过程中,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自身职能,积极主动作为,确保程序公正、结果公平、老年人满意。
五是坚持释放潜能原则。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与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潜能引导释放出来,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设施、老年用品等消费市场。
二、实施对象及条件
(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家庭;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评定的失能、失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评定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
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分散供养优抚对象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评定的失能、失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依据《军人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评定为一至四级的伤残军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
3.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或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已列市卫健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统计范围。
(二)实施改造的住房条件,应同时符合以下4项条件
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公租房、廉租房;老年人在子女家长期居住的且只享受一次改造;长期使用权指居住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
2.拟改造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
3.拟改造住房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4.拟改造住房没有进行或纳入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三、改造内容
(一)政府补贴支持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用品。参照《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2)中的“基础类”项目确定,包含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安装扶手、配置淋浴椅、配置手杖、配置防走失装置7项,政府全额补贴。
(二)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意愿,由其自主付费购买项目和用品。参照《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2)中的“可选类”项目确定,涉及23项。以及符合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需求的其他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
四、实施程序
(一)确定改造名单
1.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自愿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3中的表1)、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老年人本人和居家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等);(3)证明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分散供养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残疾的相关证件或材料,一并在(附件2推荐清单中)选择需求项目。
2.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报镇政府初审。
3.镇政府初审后,在老年人所在村(居)公示7天,公示
无异议后,上报民政局。
4.民政局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拟改造名单,民政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残联分别认定本部门服务对象,会议研究确定拟改造名单后在政府网站公示。
(三)选定第三方市场主体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持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责权利。
(四)入户评估
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根据拟改造名单入户调查评诂,填写《评估表》(详见附件3中的表2),根据老年人需求及老年人住房环境等实际情况,与老年人家庭会商同意,确定拟改造方案后上报民政局,民政局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审批。
(五)实施改造
施工单位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广泛听取住户意见,确保效果。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果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报民政局。对可选类和其他改造项目要提供发票,并存档备查。
(六)组织验收
住建局组织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竣工验收,并填写《验收表》(详见附件3中的表3),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民政局牵头、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费用结算和资金拨付工作。
(七)建立档案
民政局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做好宣传、统计、评估、审核、验收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二)扩大宣传范围。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社区(村居委)、居民小区张贴公告和发放告知书重点宣传,民政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残联结合各自服务对象精准宣传,做到宣传无死角。
(三)强化推进落实。由于我市目前天气寒冷施工困难,在2020年底前,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要有实质性进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利用今年冬季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开春即开工”。“十四五”期间可以逐步将改造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适当拓展改造内容。
(四)确保改造资金。财政局要保障改造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科学有效。福利彩票公益金可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支持。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并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六、组织机构
为增强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决定成立漠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轩丽丽兼任。
组 长:王立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顾 影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岳玉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巍巍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轩丽丽 市民政局社区办副主任
王 杰 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
李建蒙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昔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尹 亮 市残联副理事长
王明浩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孝辉 市西林吉镇政府副镇长
邱百合 市古莲镇政府副镇长
宋 鹏 市兴安镇政府纪委书记
徐叶云 市北极镇政府副镇长
梅光荣 市图强镇政府副镇长
滕志刚 市阿木尔镇政府副镇长
请各成员单位与部门于12月17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及附件3中表4报民政局。联系人:刘珊珊 联系电话:2889607 邮箱:mhshfl@163.com
附件1.附件1适老化改造告知书.docx
附件2.附件2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docx
附件3.附件3.漠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相关表(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