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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清运处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居民小区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输工具、中转...2020-02-17 12: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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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汇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合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兴安岭地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2020-02-14 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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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时期供热保障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对供热企业减供低供6种恶意失责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的通知》(黑建疫防【2020】15号),现将我市供热投诉、抢修受...2020-02-12 13: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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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抓好内防扩散关键环节,尽最大可能切断传染源,防止交叉感染,有效规避群众发烧、发热自诊自治造成生命健康损害,经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 2020 年 2 ...2020-02-12 09: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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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科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公告,自觉接受疾控机构、医...2020-02-08 12: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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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群主及管理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全国人民齐心协力,积极参与,群防群控,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然而近期一些微信群、QQ群、微博群等平...2020-02-07 18: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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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02-05 14: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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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漠河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规定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所反映情...2020-02-03 09: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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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控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火锅店、烧烤店一律关停。 二、严...2020-01-30 12: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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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疫情网络谣言的通告》(大署疫指发〔2020〕1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020-01-29 18: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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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网民朋友,各类网站、新媒体、自媒体从业者: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前,省、地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大兴安岭已经确诊首例加格...2020-01-29 18: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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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林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规...2020-01-27 1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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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林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规...2020-01-27 1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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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 规定,按照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2020-01-26 11: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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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 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大兴安岭 地区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2020-01-25 11: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