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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漠河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相关事宜的公示

日期:2026-03-10 09:20 来源: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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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漠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漠河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场址位置

漠河市西山电视转播台西侧

二、服务范围

漠河市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含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三、管理要求

1.各类建筑垃圾须经核准后,由具备资质的车辆规范运至本场,严禁沿途遗撒、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2.严禁接收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及其他违禁废弃物。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单位: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457-2889589

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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