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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人民政府土地转用预公告

日期:2026-03-30 08:36 来源:西林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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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转用预公告。

一、拟转用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于图强林业局育英林场,面积:3.3765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为现已钉立的界桩以内的土地。

二、拟转用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拟转用土地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西林吉镇人民政府拟于202633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转用土地涉及的国有林场、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转用土地所在的乡(镇)、国有林场及黑龙江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6330日至2026410日。

特此公告。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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