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入境,确保漠河口岸连崟作业区安全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漠河口岸连崟作业区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漠河口岸连崟作业区限定区域的范围为:东起执法办案场所东侧,向西至口岸联检大楼西侧,南起联检大厅和执法办案场所间伸缩门,向北至下江通道大门物理围栏内封闭区域;船舶停泊码头及沿岸至行车通道区域。
二、漠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维护出境入境秩序。
三、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边防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进出。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漠河口岸连崟作业区限定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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