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严厉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及乱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行业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建筑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漠河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踊跃举报。
一、征集范围
(一)建筑市场领域
强揽工程、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强迫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工程承包中途恶意要挟、煽动闹事、阻挠工程项目正常施工建设、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索赔、劳务碰瓷、暴力胁迫合作、操控施工队伍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房地产领域
房地产开发、销售过程中强制交易、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违规预售、虚假宣传、变相涨价、违规收取各类杂费;房产中介“黑中介”欺客宰客、非法牟利、恶意克扣押金、威胁恐吓购房群众及租房群众、操控房源市场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三)物业服务领域
物业企业及相关人员勾结社会黑恶势力滋扰、欺压小区业主;垄断小区装修、垃圾清运、建材运输等服务;强行指定装修、维修、维保服务单位;采用软暴力、滋扰纠缠等方式违规催收物业费;侵占、挪用小区公共收益、公共设施经营性收入;恶意阻挠新旧物业正常交接、破坏小区正常管理秩序、欺压刁难业主群众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四)工程招投标领域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恶意陪标、以行贿、利益输送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挂靠、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恶意竞标、恶意投诉举报干扰招投标流程、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操控中标结果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五)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供水、供热、燃气、市政运维等公用行业内存在强装强拆、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捆绑收费、违规加价收费、私自控制市场资源、索要好处费及“保护费”、故意刁难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设置服务壁垒、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等涉黑涉恶乱象及违法犯罪线索。
(六)公职人员涉腐涉恶“保护伞”线索
漠河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管、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备案、物业服务监管、行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工作环节中,存在徇私舞弊、权力寻租、违规操作、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包庇纵容住建行业乱象、为涉黑涉恶企业和人员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二、反映渠道
来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振兴街55号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mhszjjbgs@163.com
举报电话:0457-2889589
三、举报须知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请妥善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如实、详细提供举报线索,清晰注明涉案人员姓名、单位、职务、问题发生时间、具体地点、详细事实经过、涉案金额、主要佐证材料等关键信息,同时预留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受理单位核查取证、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2.举报人必须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全权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扫黑除恶举报名义诬告、陷害、恶意诋毁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重复不实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收的所有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核查、甄别研判、依法分类处置、从严从快查办,对涉嫌违纪违法、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处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坚决严厉打击威胁、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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