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各类“山寨社团”,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保障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
一、举报对象
1.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2.已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3.社会团体在筹备成立期间,擅自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4.在境外注册登记,未在境内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或临时活动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的非政府组织。
二、举报内容
举报人请尽量提供以下详细信息,以便核查处置:
1.涉嫌“山寨社团”完整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2.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模、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
3.相关图片、通知、宣传链接、收款记录等证据材料。
三、举报方式
各类“山寨社团”应当立即停止全部非法活动,主动消除影响。拒不停止违法活动的,一经查实,依法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受理单位:漠河市民政局
举报电话:0457-2887300
电子邮箱:mhssqb@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漠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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