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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监测人口公示

日期:2026-10-23 04:39 来源:漠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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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村级公示、镇级复核、县级审核等程序,兴安镇二十五站村村民宋春波因家庭用水困难,符合监测人口条件,原则同意纳入监测人口,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7天。如有异议,向漠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457-2820001,全国监督电话:12317

受理部门:漠河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漠河市农业农村局

终审:温鹏翔

复审:田明杰

初审:王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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