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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00/2026-00443
  • 会前学法
  •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
  • 漠政办〔2026〕5号
  • 2026-03-16
  • 2026-03-16
  • 现行有效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7 来源: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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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起步之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成为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重要意义,把会前学法变成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长期性、持续性工作予以实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方式进行。主讲人是市委、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者授课。各主讲单位要高度重视,承担主讲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研究、认真准备授课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与典型案例对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文进行生动的讲解,要做到讲解既有理论深度,又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切忌对法律法规原文照搬照念。

二、参加人员

市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

三、学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与政府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新颁布、修订的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

四、学法频次

每年学习法律法规规章不少于20部,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组织实施

市司法局负责拟定年度学法计划,对各授课单位报送的学法内容进行审核,加强对各单位学法活动的督促检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会前学法活动,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学法内容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学法时间、顺序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前通知解读单位。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安排学习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各主讲单位要围绕学法计划,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授课材料,保证学法质量,随时做好授课准备,认真开展会前学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领导学法制度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自觉树立学法观念,增强学法意识,参照此通知结合本单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学法计划(包括领导干部学法与工作人员学法),并认真组织落实会前学法工作,其中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本部门必学内容。

(二)精心安排。市政府办、司法局、授课单位要做好衔接工作。各主讲单位对授课内容进行准确、透彻、精炼的讲解,让领导干部充分掌握所学法律法规规章的实质。同时,讲解的内容要与实际工作和案例紧密结合,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实质性建议。不得对照法律法规原文进行照本宣科式的单一叙述,解读力求逻辑清晰、语言生动、多举实例、有理有据。其他未被列入今年度学法计划的单位也要根据本部门职能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准备授课内容,以备临时安排常务会会前学法。

(三)考核评价。把会前学法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法及各部门学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法及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考核,作为对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0日前将本部门的年度学法计划、此项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件中单位的常务会学法授课材料(注明主讲人与备讲人)报市司法局送审,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及时报送至政府办。报送邮箱:sfj2887216@163.com

附件:2026年度漠河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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