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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00/2026-00721
  •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漠河市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漠政办〔2026〕14号
  • 2026-06-25
  • 2026-09-02
  • 现行有效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漠河市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2 来源: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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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与部门

《漠河市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已经市委一届第124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漠河市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

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

2.漠河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工

作组

3.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任务清单

4.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漠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625

附件1

漠河市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立医院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运行效能,结合漠河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资金安排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资金总额1.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亿元,地级财政配套4500万元(其中,漠河市财政750万元),项目周期为两年(2026年-2027年)。按照地区2026-2027年资金投入计划,规范使用中央补助与地方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27年底,全面完成地区项目下达我市各项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

1.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医院章程。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党组织统一领导,健全医共体内部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医院)

2.落实政府投入保障。按要求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规范使用。重点保障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专科、人才培养等投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医院)

3.深化编制人事与薪酬改革。渠道吸纳人才,用好事业编制“周转池”,优先保障紧缺医疗岗位与基层骨干编制。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根据工作实绩和服务绩效动态调剂人才资源,推动人才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4.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与绩效分配。配合地区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提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落实“两个允许”,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严禁薪酬与药品、耗材、检查收入挂钩。(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医院)

5.强化绩效考核与综合监管。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以市医院为重点,建立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绩效、晋升、评优直接挂钩。全覆盖监管医疗卫生机构,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诊疗行为。(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医院)。

(二)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1.加强床位精细化管理。按照地区统一标准核定床位,盘活闲置床位,探索拓展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实现床位与功能定位、服务能力相匹配。(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2.建强重点专科与诊疗能力。完成市医院老年病科(省级重点专科)建设任务,提升心脑血管、呼吸、重症等高发外转病种诊疗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医院)

3.强化人才引育与基层支撑。依托省“组团式援大兴安岭行动”,开展技术支持与人才培养;与省内外三甲医院建立合作,以柔性引进和远程指导相结合方式,开展巡诊、坐诊、会诊。组织开展基层骨干培训,确保乡镇卫生院具备常见病处置与应急救治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4.推进中医药服务全覆盖。积极联系省三级中医医院优质中医药资源,推广针灸、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创建名中医工作室,提升中医药可及性与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中医院)

5.加强急诊急救网络建设。构建“地一县一乡一村”四级急诊急救协同网络,以市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为前沿,村卫生室为前哨,为市医院配齐急救车辆及应急救援设备,为乡镇卫生院基础抢救设备和药品,为村卫生室储备便携急救包。(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6.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发挥市医院作为牵头医院医药产品采购的主体责任,参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和集中(云)审方中心功能指引》,统筹区域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资源共享,加快县域中心药房和集中审方中心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医院;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三)提升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水平

1.全面实施预算与成本管控。全面实施成本核算,将耗材占比、管理费用占比等关键指标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并设定明确的控制目标与预警阈值。(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医院)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DIP(按病种分值付费),确保住院病例覆盖率与结算率达到政策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降低医保拒付风险。(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3.筑牢财务与运营风险防线。加强财务风险动态监测,开展常态化内控审计,覆盖采购、资产、合同、信息等重点领域,保障医院安全稳健运行。(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四)促进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1.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人、财、物、信息、业务统一管理,实现县乡村一体化服务。建立资源共享中心,推动影像、检验、心电等资源下沉基层。(牵头单位:市医院;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2.健全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落实基层首诊、县级诊疗、地级会诊、有序上转闭环机制。推行数字化转诊,实现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五)推进信息化与智慧服务应用

1.应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地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地—县—乡—村数据贯通、业务协同。推广AI辅助诊疗、智能问诊、合理用药提醒等工具,提升基层诊疗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2.推进远程医疗中心建设接入地区远程会诊、影像、心电、病理、审方五大中心,实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3.推广便民智慧服务依托“健康兴安”小程序,提供报告查询、在线咨询、健康管理、复诊提醒等服务,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六)推进健康惠民行动

1.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签约服务机制,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聚焦重点人群做好精细化签约服务,切实提升签约服务质效。广泛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机构)

2.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早筛。面向适龄妇女开展“两癌”早期筛查;面向45-64周岁常住人口开展“四高”指标检测、消化系统肿瘤基因检测;面向40-60周岁常住人口开展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p-tau217的常规筛查及APOE基因检测。(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医院、市中医院)

3.实施疫苗接种惠民减免。面向全市50周岁以上人群实施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第2剂次免费接种政策;面向9-26周岁女性,35-45周岁女性以及16-26周岁男性,实施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最后1剂次免费接种政策;面向9-14周岁女性,15-45周岁女性,分别实施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第2剂次和第2、3剂次免费接种政策;为年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和肺炎疫苗;为全市环卫工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

(七)落实医保支付政策

1.落实参保激励机制。持续落实对居民医保(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除外)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2.落实医保待遇政策。落实医共体内部住院向上级转诊累计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不再重复计算起付标准,引导分级诊疗。落实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政策,确保合理的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卫健、财政、人社、编办、医保、市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落细。

(三)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医改政策、项目成效与惠民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医改、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公开透明、落地见效。

附件2

漠河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工作组

为加强对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提升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成立漠河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

:袁海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彬彬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思瑶副市长

员:王军旭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冬华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国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世贤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四级

调研员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永春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关于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与地区对口部门政策对接协调;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市提升项目工作;研究审议提升项目重大规划、重要政策年度计划和关键性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全局性、跨部门问题和困难;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二)市卫健局总牵头负责提升项目实施工作,向地区卫健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地区卫健委对接工作、沟通政策及项目实施具体要求等,统筹做好各医疗项目实施指导。

(三)市委编办负责与地委编办对接工作,沟通、协调落实有关编制政策,做好编制政策指导等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对地区财政局汇报工作进展及资金安排情况,并做好本级资金保障工作。

(五)市人社局负责按事权推进有关人事管理、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政策落实,提供服务保障。

(六)其他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协调、确定、落实。

三、工作机构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冬华同志兼任。

附件3: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任务清单

附件4: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关联稿件:

终审: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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