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6-05-22 来源: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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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编制《漠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漠河市教育局公众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实时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法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教育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规章制度。

2、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确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

3、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4、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类教育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管理教育科研成果和经验,加強与其他地区的交流推广工作。

5、组织高考、中考的考试工作。

6、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职务评聘工作。

7、负责资格认定工作。

8、检查和监督各校(园)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和执行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省、地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范围。

三、教育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办公地址:漠河市商贸路9号

2、邮政编码:165300

3、办公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4、联系电话:0457—2881056

关联稿件:

终审:

复审: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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