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漠河市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及《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6﹞2号)文件要求,漠河市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已初步完成。
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寄或发送邮箱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单位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23日17:00前反馈漠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漠河市自然资源局
邮箱:mhgtzyj@163.com
联系电话:0457-2887387
特此公示
附件:漠河市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表
漠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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