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漠河市漠北公路改建工程河东取料场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在公示期内反馈至zf3202@163.com。
报告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漠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7日
终审:张平洋
复审:白雪峰
初审: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