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直接适用《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试行)》的公告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制定《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试行)》,我局直接适用《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试行)》,不再另行制定相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特此公告。
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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