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司法局关于持续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6 来源: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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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司法局关于持续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执法不作为;机械执法、野蛮执法、多头执法等。

二、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反映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进行,来访方式应在工作日期间,邮件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邮箱反映:mhyfzs@163.com。

(二)来信来函地址:漠河市司法局208室(防火办大楼2楼东侧)。

三、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佐证材料,包括涉事企业名称、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时间地点、具体问题及证据材料(如执法文书、缴费凭证、音视频记录等)。

(二)反映人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投诉举报。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无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2.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3.已被纪委监委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4.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5.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6.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漠河市司法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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