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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吉镇人民政府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报送由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承担镇、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及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协助委、政府管理司法所干部。

(九)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刘长岭
    漠河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马立涛
    漠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关 玉
    漠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女,汉族,198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 陈伏龙
    漠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挂职)
    男,汉族,1994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 公证律师管理、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指导、监督公证工作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负责12348法律服务平台管理工作。

    电话:0457-288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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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按权限承办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和审查工作;按权限承担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市政府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其他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电话:0457-281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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