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公证律师管理、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指导、监督公证工作、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负责12348法律服务平台管理工作。
电话:0457-288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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