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驻矿安全监管站
(1)承担煤矿安全日常监管的指导、协调工作,依法对煤矿生产及煤炭深加工企业(含焦化、洗选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拟定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组织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情况;对煤炭建设项目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
(3)督促煤矿企业对煤矿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为煤矿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日常咨询服务,或其他形式的服务,帮助煤矿企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煤矿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向煤矿企业提出安全生产检查反馈意见。
(4)承担煤矿安全统计工作;承担煤矿应急值守,事故信息处置和煤矿安全隐患,事故举报、信息接报工作;协助煤矿做好安全监察信息化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煤矿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承办国家省地关于煤矿事务性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煤矿安全技术成果的推广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资质范围内的煤矿设施设备、产品检测和作业场所安全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煤矿生产期间全过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57-288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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