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监管股(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药用辅料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召回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调查。
负责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分析、评价、上报工作。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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