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规划、计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负责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六)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七)负责对市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核各有关部门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情况。
(八)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