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及房地产管理股
指导全市房地产业、住房建设,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稳定住房价格;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推进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落实全市公租廉租住房建设和相关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地政府下达有关公租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城镇住房政策、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分配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需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落实上级关于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文件。
督促物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文件,对物业企业实施监督、指导;对本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负责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的决定和有失公平的管理;依法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信访事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我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物业企业开展住宅小区创优达标工作;完成市局交办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及其规章制度和文件的落实。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