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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市发改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数据局牌子。

中共漠河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承担中共漠河市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走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省政府、行署及市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五)推动落实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工作,贯彻执行与广东对口合作工作。承担指导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

(七)协调相关部门研判涉及全市经济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项目库建设。落实有关促进大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资金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全市公共交易平台管理工作。

(十)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管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新能源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审核经营者提供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核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研究提出市级战备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市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战略和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五)管理全市粮食、成品油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成品油行政管理。监测市内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地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存储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七)根据国家、省、地和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订储备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地市投资项目。

(十八)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结合部门职责,承担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驻我市部队用、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漠河、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

(二十四)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等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财经委员会、市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李海波
    党组书记、局长,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负责行政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2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王巍巍
    副局长,市数据局局长
    分管产业、数据、向上争取、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办公室等工作。
    女,汉族,1983年6月出生,毕业于内蒙古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专学历。2008年6月参加工作,202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孙乾铭
    副局长
    分管区域、振兴、综合股、党建等工作
    男,汉族,1994年6月出生,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大学学历。2020年4月参加工作,202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办公室

    办公室办公电话:0457-2887086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组织、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信刊收发、信访、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疾患、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机关党建、信息引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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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体制改革股

    规划体制改革股0457-2887229

    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发展目标、政策取向和调控建议;提出全市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政策建议;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市全面振兴发展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贯彻执行与广东对口合作;负责全市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牵头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中共漠河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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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项目股

    投资项目股 办公室0457-2887159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措施建议;申报和转发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市本级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制定本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深入研究国家投资导向和政策,负责协调完善本级重大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指导协调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项目争取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全市公共交易平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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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价格粮食和物资储备股0457-2887146

    承担审核经营者提供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核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原粮购销政策,承担协调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市级粮食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原粮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拟订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成品油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负责驻我市部队军粮供应管理等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军粮供应网点布局规划。承担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和认定后的资格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拟订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组织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执法检查工作,按权限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等情况实施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对重要涉粮、涉储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制定全市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承担粮食市场战略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检测并预测预警。负责粮食流通应急、粮食加工业、物资储备等行业内相关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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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防动员股

    国防动员股0457-2887149

    推进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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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据股

    数据股0457-2887232

    承担全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地政府规章和政策标准规范。拟订数字漠河、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字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推进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字经济人才统计。承担推动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数字漠河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数据领域合作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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