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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公安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漠河市公安局为漠河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预防、制止、打击、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交通、消防、禁毒、危险物品的有关事务;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负责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管理;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市重特大森林案件的侦破、保护全市的生态安全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王延波
    漠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黑龙江肇东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侦查学专业毕业,法学学士学位,三级高级警长。
  • 王健
    漠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负责全局日常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黑龙江孙吴人,2004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学毕业,四级高级警长。
  • 王先勇
    漠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刑事犯罪打击、执法监督、后勤管理等工作。
    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四川蓬溪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在职大专毕业,三级高级警长。
  • 李永鸣
    漠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社会治安稳定、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
    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内蒙古开鲁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专毕业,三级高级警长。
  • 贾洪涛
    漠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交通管理、公安护游、监所管理等工作。
    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山东平阴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学毕业,三级高级警长。
  • 政工监督室

    负责全市公安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人民警察录用、调配的审核和人民警察警衔审核及日常管理;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办理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负责表彰奖励和评优创模工作;负责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起草党委文件和队伍建设文件,开展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协助公安院校招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指导工、青、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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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局装备建设规划;负责全局性重大会议、重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侦破以及大型活动保卫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全局被装发放;负责财务、基建、房产、装备器材、办公设备、机动车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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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挥中心

    负责管理110报警指挥系统,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协调各部门、各警种警力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协调工作。收集、审核、分析各单位实时上报的各类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实现有效的监督指导;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调查、收集、分析、研究、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联系电话:0457-288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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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市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检查、督促各项刑侦业务工作的执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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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经济犯罪案件;打击全市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制定科学有效的经济犯罪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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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毒大队

    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许可、备案的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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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管理大队(含车管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负责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监督、驾驶人的考试及证件的核发与管理联系电话:0457-288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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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户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和专项工作的检查考核指导并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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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保卫大队(食药环侦大队)

    负责承办重特大森林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火因调查和查处工作,查处破坏生态安全的案件负责侦办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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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进行管理;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等审核工作;依法查处外国人、中国公民有关出入境方面的违章、违法行为。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联系电话:0457-288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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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大队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执法违法案件的纠正;负责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执法文件,主持听证、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归口案件;参与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性、处理的研究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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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出机构

    1.西林吉镇派出所,(联系电话:0457-2887365)2.站前派出所(联系电话:0457-2886097)3.古莲派出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57-2812274)4.机场派出所(联系电话:0457-2889854)。其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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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管场所

    1.看守所(联系方式:0457-2811005)2.行政拘留所(联系方式:0457-2811005)负责看守、管教、押解在押人员工作,保证监所安全,开展深挖犯罪工作;负责依法接收、管教全行政拘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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