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监管场所

发布日期:2025-03-03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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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守所(联系方式:0457-2811005)2.行政拘留所(联系方式:0457-2811005)。负责看守、管教、押解在押人员工作,保证监所安全,开展深挖犯罪工作;负责依法接收、管教全市行政拘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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