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漠河市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与部门,中省直各单位与部门:
《漠河市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漠河市环境治理领导小组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漠河市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市貌,解决城市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我市旅游城市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治理当下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以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城市环境为目标,以整治“脏、乱、差”问题为突破口,坚持长期性、周期性、专门性治理,采取集中整治、建管结合等综合措施,彻底改善我市城市整体环境面貌,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环境监管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专项治理
1.拆迁区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解决在拆迁场地堆放建筑垃圾、随意开垦种植、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禁止未经审批任意新建任何设施,拆迁区做到地平场清。
牵头领导:各处级包片领导
责任单位:各镇、漠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漠河市佳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漠河市龙鑫城投公司、国网漠河供电公司
治理措施:加强与拆迁区住户沟通,充分利用好500万资金,争取早日完成拆迁任务,特别是拆迁区内未拆平房,要坚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漠河市佳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漠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做好建筑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完成场地平整。市供电公司要做好拆迁区供电配套设施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居民区楼道杂物乱放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①集中解决楼道杂物乱放问题。②解决楼道被堵塞不畅通问题。③解决楼房区消防通道不畅通问题。
牵头领导:各处级包片领导
牵头单位:镇政府、社区
责任单位:各镇、宣传部、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融媒体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物业公司
治理措施:①通过电视广播、入户宣传等措施在全市广而告之,做到专项整治宣传先行。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消防救援大队下达杂物处置单。③各镇、各物业公司开展楼道杂物乱放专项治理。④各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等单位做好后续监督管理。⑤公安局对一些屡教不改,暴力抗法的住户进行相关处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城区废品收购站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①解决废品收购站违规建在居民区的问题。②解决废品收购站无证或证照不全经营问题。③解决废品收购站大范围占用居民公共用地和堵塞消防通道问题,排除废品收购站堆放大量可燃物导致的火灾隐患。④解决废品收购站私自填土圈地堆放垃圾、毁坏绿植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⑤解决主城区,特别是居民小区无照收集垃圾影响公共卫生行为的问题。
牵头领导:各处级包片领导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物业公司
治理措施:①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市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进行审查登记,完善全市废品收购站摸底登记台账。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废品收购站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或证照不全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居民区内的废品收购站要限期搬离居民区。②从严查处废品收购站占道堆放、整理废品及废品堆积过高、超范围摆放、污染环境卫生等现象。由自然资源局对私自圈地堆放废品、各镇对破坏绿植等行为要责令负责人限期整改,恢复绿植。③各镇与各物业公司要与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门前整洁有序。转运废旧商品前,须在店内打包整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转运时不得妨碍道路通行秩序,要做到迅速装载、及时驶离、车走地净。④消防救援大队对堵塞消防通道问题进行排查清理,同时排除废品收购站堆放大量可燃物导致的火灾隐患。⑤由公安局与生态环境局对废品收购站内存在污染环境及违法经营情况进行查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河域专项治理与河长制执行
主要任务:①解决河道处违建、建厂等违反河长制问题,以及非法占用林地威胁生态环境安全问题。②解决一些河流两岸河长制约束范围内企业、个体经营户以及居民住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牵头领导:各处级包片领导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园林绿化大队
治理措施:由水务局牵头,各责任单位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限时清理,恢复绿植,保障河清林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县城高速路口及城镇、村周边环境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解决我市高速路口处美化绿化不足、建筑垃圾随意堆放、车辆乱停乱放、商户肆意占用公共用地经营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解决镇、村周边脏、乱、差问题。
牵头领导:各处级包片领导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镇政府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大队、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治理措施:①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各责任单位配合,完成高速路口处建筑垃圾清理,做好场地平整、覆土和绿化工作。②交警大队规范好各个商户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严格禁止违规停车。③西林吉镇、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商沟通,做好高速路口环境规划工作。④各相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要求商户限时清理违规占用公共用地的货品,对拒不配合的要强制清除。⑤各镇针对集中清理村镇周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集中清理2020年以后的乱接乱建行为,严禁产生新的违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城镇平房区环境卫生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①解决平房区排水沟不贯通、排水沟不低于70公分,垃圾箱分布不合理、垃圾乱扔、脏水乱倒引起的脏乱差及异味严重等问题。②解决居民破坏绿植、侵占绿化带开垦小菜地问题。绿植不得超过8公分。③解决居民乱堆乱放、私接乱建、乱泼乱扔、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等“五乱”问题。
牵头领导:各处级包片领导
牵头单位:各镇、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宣传部、爱卫办、公安局、精神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平房区环境卫生的各相关责任单位
治理措施:①各镇要加强入户走访力度,了解群众对环境硬件需求,摸清平房区亟需重点整治的区域,排水沟畅通、绿化适当、垃圾箱分布合理的目标,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环境硬件。②通过调查摸底,合理确定平房区小菜地允许种植面积,避免管理混乱。对侵占绿化带破坏绿植开垦菜地问题,要限期退出绿化带,并要求责任人恢复绿植。③制定社规民约,与群众约定保护居住区公共卫生环境。各镇、执法大队牵头,联合各责任单位,深入平房区开展联合环境治理行动,集中治理平房区“五乱”问题,清理堵塞巷道的堆积物,清除影响市容的各种垃圾,重点拆除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生活、占用公共用地的违章建筑和乱堆、乱搭、乱建,对拒不配合者予以严惩并电视曝光。④做好居民区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箱破损、垃圾收集点脏乱的问题进行整治提升,切实提高平房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打通环境整治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全覆盖。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市容市貌综合治理
主要任务:①解决我市商户牌匾破、旧、乱、险等影响市容和商业竞争力问题。②解决商铺门口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正常秩序问题。③解决商户私自圈地乱堆乱放、私接乱建问题。④解决商户用高音喇叭、宣传车做广告宣传扰民问题。⑤解决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造成步道砖破损、地面破坏等影响市容问题。⑥解决沿街线路随意堆放、裸露在地面影响市容问题。⑦解决宣传标语、条幅悬挂随意、不整齐等影响市容问题。⑧解决犬只饲养管理不到位引起的环境问题及交通、人身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各处级包片领导
责任单位:各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宣传部、全市各责任区责任单位
治理措施:①规范牌匾使用,保持整洁干净,街路两侧不得使用简易喷涂布样式,不得有违反公序良俗内容。②要根据商户所在区域情况合理划线规定停车位置,严格禁止商铺门前随意停车占用空地行为,对乱停车辆责任人要依法严惩。③对于企业、商户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要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拒不完成整改的要强制清除。④对噪音扰民问题,执法大队和公安局要及时警告,对多次违反规定的商户要依法惩处。⑤各镇、执法大队要及时向各施工单位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缴纳保障金,对破坏市政设施施工后不予恢复的,扣除保障金并恢复市政设施。对没有报备随意施工的单位要依法严惩,同时电视曝光。⑥对于将管线裸露在地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将管线全部入土,对拒不完成整改的,要即刻清理管线。⑦全市各单位悬挂公益广告和条幅要向执法大队报备,对私自悬挂、悬挂不规整的条幅或广告要及时予以清除。⑧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接沟通,密切联系配合,规范养犬的审批、登记、防疫、检疫等相关流程,依法查处因犬只饲养、管理引发的治安、民事案件,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加强对饲养宠物的群众的安全教育,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社会氛围。
完成时限:2025年6月末
(三)联合执法
主要任务:负责处理各责任单位在环境卫生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钉子户”、阻挠执法、胡搅蛮缠、单一责任单位无法推进等疑难问题。
牵头领导:各处级包片领导
责任单位:各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公路管理站、漠河林业局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25年5月25日—2025年6月10)。宣传动员工作要贯穿整治工作始终,把环境治理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确保有的放矢、整体推进;要广泛宣传环境治理管理制度、惩戒措施,确保环境保护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广泛宣传文明卫生常识、健康知识,提高卫生文明意识;要广泛宣传环境治理工作中的正反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主动参与,不断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环境治理氛围。各相关单位也要联合起来,重点攻坚桥北、高速路口周边环境以及拆迁区治理等难点问题,彻底解决环境隐患。各责任单位要深入一线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卫生治理问题台账,并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完成时间表、整治清单,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集中清理阶段(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末)。要按照“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联合推进”的原则,解决我市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企业商户、市政设施、执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提高治理效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自我加压、自加任务、自提速度,确保环境治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全市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重点治理岗下责任区,推动城市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西林吉镇和各相关职能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城市环境卫生保护机制,实现环境卫生保护全覆盖、无缝隙。全市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形成环境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各职能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职能范围内,突出抓好当下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问题治理,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实现整治一项销号一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我市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按时限高标准完成。6月30日,全市组织进行验收。
(三)攻坚阶段(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5日)。领导小组将按照治理要求和标准,进行集中统一验收。对环境治理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电视曝光,由市纪委监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巩固提高和规划提升阶段(2025年7月16日—2025年12月末并长期坚持)。在集中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城市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环境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各相关单位要以“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方向,做好近期和长期环境规划工作。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要明确各类亟需建设的环境设施内容,满足我市环境治理需求,规划目标包括:背街小巷街道硬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污泥的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场地规划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漠河市环境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后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宣传部部长和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统筹安排、指挥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环境治理。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将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凝聚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本次行动有序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严防治理环境一阵风,确保我市环境卫生始终优于国家级文明城市标准。一是建立责任认领机制。建立处级领导包片、单位包区、社区包户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全覆盖。相关职能单位要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全市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区环境卫生清理责任。二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各单位在环境卫生方面工作不力,出现“中梗阻”情况导致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出现问题的,要进行严厉追责问责;执法大队、各镇要结合各自责任范围,与企业、商户、居民群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禁止私接乱建、乱堆乱放、污水垃圾乱扔乱倒等行为,发现违规问题要严厉惩处。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各相关职能单位组成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由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兼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级包片领导定期召开环境治理推进工作会议,专题听取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汇报和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四是建立社会参与机制。要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作用,构建全民环卫工作基础。
(三)加强工作监督。市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定期对我市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并协调各相关单位予以针对性解决。市纪委监委要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出现“中梗阻”导致环境治理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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